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结合学院水电使用的实际,特制订水电管理制度。
1、学院水电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为学院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及师生生活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保障水电安全运行。
2、学院水电设施由学院水电工作人员分片分块包干负责维护,严格执行定期巡查制度,确保设备完好正常运行,出现故障及时抢修。
3、学院水电设施除水电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不得动用,更不得私拉乱接或者引出学院外,违者重罚。造成损失者必须照价赔偿,出现事故者按国家有关法规处罚。
4、办公室、宿舍、教室无人时,做到随手关灯。白天当室内光线足够明亮时,要及时关闭开关。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烧水器等大功率电器。
5、教室用电:电灯应结合天气情况使用。电扇在25摄氏度以下原则上不使用,但室外活动回教室,可以适当使用。
6、教师办公室注意节约用电用水,禁止在办公场所等使用家电烧饭,烧菜,制点心等。
7、严格空调管理,实行按处、室责任管理。夏季室内空调温度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不高于20摄氏度,人离开时要随手关掉空调。
8、加强水、电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出现长明灯和长流水等现象,考核相关责任人。
9、建立水、电及设备报修制度,出现故障及时维修,维修工接到报修单及时维修,常规维修不得超过24小时,维修不及时考核维修工;出现故障不及时报维修,考核使用人。
10、学院水电管理实行分块管理,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具体分工如下:
责任范围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综合楼1—6楼及11楼、中转房2栋 | 办公室 | 毛志强 |
学生宿舍、中转房1栋 | 学生处 | 文 伟 |
教学楼、实训楼、实习工厂 | 各系部 | 各系部主任 |
培训楼、鉴定楼 | 培训鉴定中心 | 黄生宏 |
图书馆 | 图书馆 | 刘丽荣 |
操场看台 | 泰新物业 | 韩隆友 |
门卫 | 保卫处 | 张孝平 |
食堂、超市、配电室、地源热泵机房 | 后勤处 | 文兰球 |